一件营养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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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hp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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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浪浪(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602872514/

1、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伏笔:《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系列,浩浩荡荡的七本书,从月初开始慢慢读,细细品,可能至少要花到半个月以上的时间。可即便如此,读者往往依然会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为什么呢?很简单的一句话就能解释——“太好看了”,好看到你会发现罗妈没有哪一本里的剧情是浪费的,是为了凑字数而存在的,每一个字符都在塑造某一个人的形象,都在指向某一条故事的线索。但在这七本书中,有一本却常常让人觉得最没有存在感,它似乎可有可无,和主要情节关系不大,可以完全独立于整个故事体系之外。这一部就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后面简称《密室》)。最早看《密室》时,会觉得它就是一部悬疑片:来无影去无踪的蛇怪,回廊尽头的巨大黑影,阴暗凄惨,可能只有小精灵多比才是唯一的亮点。在这一部里,除了和奇怪又邪恶的日记本打了交道,杀死了蛇怪以外,好像跟后面的五部毫无联系可言,就算有似乎也没有到决定剧情的地步。但这只是罗琳当初设下的假象。当读完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时,我们就会发现,《密室》这一整本书都是在打伏笔,而且打得如此不动声色。首先最重要的一个线索就是那本日记。读完整个“哈利·波特”系列的我们,肯定早早就知道了那本日记本是汤姆·里德尔(即伏地魔)的魂器,但在最后一本出版之前,除了罗琳可能任何人都不会想到那本日记本居然会是伏地魔的一块灵魂碎片,是他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以至于最后一部里几乎都在干着和第二部一样的事——毁灭魂器。想想二年级的哈利就在“无意间”杀死了一个“伏地魔”分身,真的还是蛮厉害的。而由日记本的魂器身份,也就自然而然地展开了第二重线索——毁灭魂器的方法。在《密室》中,哈利最后依靠蛇的毒牙刺穿了日记本,毁掉了魂器,可以说从这时开始,哈利逐渐掌握了杀死魂器的方法。而因为有了《密室》中的经验,在最后一部中哈利一群人毁起魂器来也就轻车熟路了许多,赫敏、罗恩都曾参与到亲手杀死“伏地魔”的体验中来,正视并战胜内心的胆怯,获得更多的勇气。除此以外,《密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哈利和伏地魔的一场交锋。在这场交锋中,我们看到了伏地魔曾经的样子:善解人意的伪装,看似的好学生模样,玩弄其人心来易如反掌。当然还有多比的出现,对于读者而言,也是一个相当大的惊喜。电影里那个瘦瘦小小、有着大眼睛萌萌哒的小精灵多比,在最后一部中的关键时刻帮助哈利一群人死里逃生,却不幸遇害,那一幕,相信很多人都为此难过悲伤。有太多积攒的美好来不及回忆,就已经逝去,但这也是“哈利·波特”系列最有魅力的地方之一——它不是童话故事,它老少咸宜。

2、小天狼星死时,比哈利还要难过的卢平只说了三个字小天狼星落入帷幔中死去的那一幕,相信让太多的哈粉难过悲伤。那么重情重义、英俊潇洒,那么勇敢机智又多金,更重要的是他是哈利的教父,是哈利渴望回归亲情的最后一个肩膀,哈利是那么崇拜他、喜欢他,他却在第三部中出现了以后,第四部里没露脸,第五部就死了?!还记得当时哈利的反应吗?先是呆住,然后是不知所措,不敢相信,最后是愤怒、痛苦、绝望,少年的意气风发、气血上涌,让哈利恨不得扑进拱门里,把自己的教父拖回来,亦或是当场杀了小天狼星的堂姐来报仇雪恨。但大家也不要忘了,那个时候有比哈利还要难过的人也站在现场,这个人就是卢平。卢平是看着小天狼星一点一点地进入帷幔后的拱门,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很清楚地明白,自己最好的伙伴已经救不回来了,而哈利当时近乎疯狂的举动无异于找死。他除了安抚哈利以外,只说了三个字——He’s gone.翻译成中文就是——他走了。而哈利你,不必再追了,救不了的。这就是大人和孩子的区别。很多人也许会说卢平在这个时候已经谈不上难过了,所以最难过的人还是哈利。确实对于哈利而言,小天狼星是他长久以来的一个梦想,他想要有一个家人,一个实实在在、坦坦荡荡,最好能像他的父母一样的家人,而不仅仅是邓布利多的那句“爱我们的人永远不会离开我们”。而小天狼星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在第三部《阿兹卡班的囚徒》里,我们能看到哈利对于能和小天狼星住在一起这件事有多高兴,但最终不过是一场奢望。可是哈利和小天狼星的关系,无论再怎么亲密,都不可能抵过小天狼星和卢平。哈利认识小天狼星才多久?他更多的,是对小天狼星这个亲人长辈的崇拜。而卢平呢?他们在进入霍尔沃兹的第一年就已经认识并成为了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在禁林里闯荡,一起捣蛋恶作剧,虽然因为小矮星彼得的阴谋,造成了一定的误会,但他们之间的友情依然是不可随便拿来比较的。卢平对于好友的突然离世,与其说是淡然,不如说是看透。对于哈利来说,这只不过是进入魔法世界的第五年而已,而对于卢平和小天狼星而言,却已经是无数个漫长的日夜了,他们少年时的乐趣、疯狂与热血已经渐渐淡去,更何况还遭遇了背叛分离,当年的事对于他们而言,就像一道伤疤,卢平对于小天狼星的感情也因此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是对好友的难受悲伤,另一方面更是对自己的愧疚,如果当年相信小天狼星是清白的,如果早一点知道真相,是不是今日的并肩作战就不会再是最后一次?我想,这些问题,卢平一定在心里问过自己千万遍,以至于当他面对现实的时候,他还能如此从容以待。卢平那句“他走了”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对他而言,总有一天,他也会追随小天狼星,追随着詹姆,一起去到那个世界,只是此时此刻,他还肩负着使命与责任。

其它类:1、哈利与伏地魔的魔杖:杖芯暗示命运,材质说明他们的性格和未来大家一定还记得在第一部《魔法石》中哈利去买魔杖时的情景吧。都说是魔杖在选择主人,选择了哈利波特做主人的那根魔杖,十一英寸,材质是冬青木,杖芯却是凤凰羽毛。巧合的是,有着这根羽毛的凤凰正是邓布利多的宠物,而这只凤凰的另一根羽毛则被制作成了另一根魔杖,十三又二分之一英寸,紫衫木,它的主人属于伏地魔。很多人都从这里开始,就相信着伏地魔和哈利·波特之间的宿命,确实,这是他们命运交叠的一条线索,但是在故事的后来,伏地魔为了战胜哈利·波特,抛弃了这根魔杖,转而去寻找无敌的老魔杖,也就是那根用接骨木和夜琪尾羽制作而成的死亡棒。到这里,似乎“兄弟魔杖”之间的关系就断了。但如果我们从材质来看哈利和伏地魔的魔杖,我们就会发现罗琳早就在其中暗示了他们的性格和未来的走向。哈利的魔杖是冬青木。冬青木是常绿植物,耐寒坚韧,这自然是在预示着哈利拥有这样的品质,而另一方面,在小说中,冬青木作为战斗的武器也常常被视为保护正义、抵制邪恶的象征。可以说,完全是一根和哈利相匹配的正义魔杖。当然在西方的基督教传统之中,冬青木也常常是圣诞树的首选,它代表着死亡与重生,这无疑是一种希望的预兆,这和凤凰的浴火重生似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小说的最后,当哈利选择用老魔杖修复了这根冬青木的魔杖,并放弃老魔杖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哈利也是放下了人内心的贪欲和野心,抛下了血腥和争斗,所谓的“还是原来的魔杖更适合我”,其实更是哈利渴望回归平静生活的写照。再来看看伏地魔的魔杖,它是紫衫木。紫衫木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一种很高贵、很少见的木材,但紫杉树往往都和邪恶、死亡、黑魔法联系在一起,它的枝叶含有毒素,老去的外壳褪掉以后,新的木料会从中心继续生长出来,因此紫衫木往往又被称为长生树,这和伏地魔渴望长生不老的愿望又相吻合,而伏地魔的一生,不就是在追求长生与力量吗?邪恶的本质加上永生的愿望,实在是对伏地魔的最佳特写。2、老魔杖为何是最强魔杖?众所周知,《哈利波特》中的最强魔杖无疑是传说中的三大死亡圣器之一—老魔杖。老魔杖的得名源于它的材质。它是死神从河边的接骨木上折下来的,而接骨木的英文“elder”与中文的“老”意思相同,再加上它的年岁却是比一般魔杖要久远很多,因此,久而久之就被称为“老魔杖”了。那么老魔杖为何能够如何强大?就因为它是死神的杰作,里面蕴含着死神的力量吗?魔杖是有灵性的,死神的力量灌注其中,确实有这样的可能,但更多的要看它的材料。老魔杖的材料不是一般魔杖可以比拟的。老魔杖全长15英寸,杖芯是夜骐的尾羽,主要材质就是之前提到的接骨木。夜骐别名叫“黑魔星”,它骨瘦如柴,属于天马的一种,却偏偏长着一双蝙蝠似的翅膀,没有瞳孔的银白色眼瞳让人觉得可怕。在《哈利波特》中,夜骐是一种不祥的生物,因为只有真正见证过死亡的人,才能够看到夜骐,任何和“死亡”扯上关系的东西,似乎都是一种凶兆的开始。在第五部《凤凰社》中,哈利、罗恩、赫敏等人正是骑着夜骐前往神秘事务司,却在那里迎来了小天狼星的死亡。因此,夜骐的尾羽更沾染上了“邪”的属性,似乎只有能够掌控死亡的人才能够控制它。关于接骨木,它在西方的传说当中,被认为是灵魂的所在之地,而且和不祥的女巫、灾难有着一定的联系。在欧洲中世纪,接骨木被认为是晦气的象征,把它放在家里,甚至将其焚烧,都会带来或大或小的厄运。可以说接骨木充满了“恶”的属性。但是另一方面,接骨木又有着保护的功能,有点像中国“以毒攻毒”。相传苏格兰人会在五月一日之前把接骨木的枝叶挂在门上,以避免灾祸的到来。这和中国传统的端午节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将菖蒲艾草等植物挂在门外用来辟邪。在《哈利波特》中,老魔杖其实也曾起到过保护的作用,邓布利多掌控它的时候,它又是正义的盟友。当“邪”与“恶”交织在一起,以“邪”为核心,以“恶”为外壳,以死亡为代价的传承,再加上死神的精心制作,不难想象老魔杖会有着怎样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必然也是邪恶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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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哈利波特”系列后传《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1、为何哈利波特的二儿子阿不思会被分到斯莱特林,而不是格兰芬多?在后传《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中,哈利成功升为人父,和金妮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其中大儿子和小女儿都跟他相处融洽,唯独二儿子阿不思令他无比头疼。而他们产生隔阂的开端,似乎正是阿不思刚进入格兰芬多的那一年,他被分院帽分到了斯莱特林!WHAT?哈利一家子的格兰芬多,你居然跟我说,他的儿子被分到了经常出邪恶角色的斯莱特林?这让人不由地想到了小天狼星,一家子以纯血统为豪的布莱克家族,一家子的斯莱特林,偏偏出了一个叛逆的格兰芬多,如同在开始就已经暗示了未来,小天狼星终究会离家出走,与家族决裂。那么问题来了——哈利的二儿子阿不思也会变成这样吗?最终和家庭决裂,走上一条不归路?显然,至少目前看来,作为读者的我们多虑了。罗琳和主要编剧负责人设置这样的情节显然是别有深意的。先从名字解起。哈利的二儿子全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哈利将邓布利多和斯内普名字中的一部分结合在一起,很显然是为了纪念这两个英勇牺牲的前辈。其中邓布利多来自格兰芬多,而斯内普却来自斯莱特林。罗妈对这两个人的刻画花了很多心思,不是极致的善亦或是极致的恶,人物的双面性显露无疑:邓布利多虽然是值得依赖的正义化身,但在年轻时却也执迷于追求权利与力量;斯内普虽然曾追随过伏地魔,但却一生都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罗琳等人对哈利的二儿子如此刻画,也是在暗示这个角色将有着亦正亦邪的属性。而从阿不思自身来看,虽然一开始他似乎还是很希望进格兰芬多的,但很大一部分原因却不是来自于渴望,而是惧怕。他惧怕什么呢?自然是担心自己无法像家人一样成为格兰芬多的一员,成为一个突兀的异类。而与其说他希望进入斯莱特林,不如说他想要和自己的好友斯科皮在一起。作为马尔福的儿子,斯科皮有着纯正的血统,聪慧而忧郁,善良隐藏在沉默之下,他早在一开始就认定自己会和父亲一样,被分到斯莱特林,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分院帽在给学生划分学院时,除了看到这个学生所具有的潜质以外,往往也会遵循于学生自己的意愿。比如分院帽曾一度想要把非常聪慧的赫敏·格兰杰分到拉文克劳,但是赫敏自己则更想进入格兰芬多,分院帽也看到了她在智慧之下所拥有的勇气,于是把赫敏分到格兰芬多。最明显的就是哈利波特,他有着出众的才能,分院帽看出了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适合他,但他自己选择了格兰芬多。很多时候,受到“哈利·波特”系列的影响,我们常常会给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贴上恶与善的标签,似乎只要进入格兰芬多的学生都必定会成为正派人物,可是我们不要忘了也有小矮星这样贪婪又有野心的家伙的存在;而进入斯莱特林的学生就必定会成为反派人物吗?也不尽然,斯莱特林的学生也是相当睿智、有远见的,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只是有时候太过执迷于这样的追求,比如伏地魔对于力量与永恒的追求,又比如斯内普对于莉莉的爱。从这个角度来看,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更像是命运的两极,同样是才华横溢的巫师,可能只是心中的一个念想,就会导致命运的指针倾向于另一条路,而那条路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也就不为人所知了。

五、八卦类:1、马尔福少爷是“赫敏”的初恋,“罗恩”基友在“哈利·波特”系列中,关于赫敏为什么会和罗恩在一起而不是哈利的这个问题,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解开过,很多人从看“哈利·波特”的第一部开始,就认定赫敏会和哈利在一起(没错,小编也是这样认为的……),毕竟此等智慧与美貌,也只有主角的光环可以相配。但实际上如果按照小说中所描写的来看,赫敏“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声音,一头浓密的卷发,还有兔子一般的大门牙”,“盛气凌人的声音”显然很不讨喜,“浓密的卷发”让人想到金毛狮王,而那“兔子一般的大门牙”自然也不会有多好看。可见赫敏的长相也只是一般,并不是非常漂亮,但是足够聪明。相反,哈利的妻子金妮,在小说里倒是常常用美女的标准来衡量。只不过,在电影中仿佛两人是换了一下身份,赫敏的扮演者找了长相亮丽出众的艾玛,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大门牙,浓密的卷发和有些高傲的音调也让人倍觉可爱。于是就有人认为,赫敏的初恋可能是哈利,罗恩是在后来逐渐喜欢上的。但据赫敏的扮演者艾玛所说,她的初恋不是哈利,也不是罗恩,而是德拉科·马尔福!没错,就是那个看不起泥巴种,对于赫敏的聪明好强不屑一顾的马尔福少爷!现在再来审视一遍当年的剧照,马尔福无疑是一枚拽拽的小帅哥,前有家世,后有跟班,金色的短发梳得一丝不苟,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剧情设定要跟主角们对着干,说不定虏获的芳心不仅仅只是艾玛一个人了。据说,我们“马尔福少爷”的扮演者最终拒绝了艾玛,因为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相当恩爱……艾玛也看得很开,据说大家都还是朋友,见了面也还是会一起聊天吃饭的……另一方面,“罗恩”也没有吃醋,与之相反的是,罗恩的扮演者和马尔福的扮演者还成了好基友,经常被人拍到穿印有对方名字的同款T恤,可见交情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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